第一個問題;熊敗訴,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既然雙方約定11月份交保費,保險公司也出具了保單,就需要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做保險是圣人,什么都要懂,所以他們會平分保險金,根據《保險法》規(guī)定,被保險人未盡到如實告知義務且隱瞞的事實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的,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
和心理學無關,只是愛好和一點專業(yè)知識。做保險是圣人,什么都要懂。雖然不精通,但也不能和客戶沒有共同語言。而且簽了單子,要么是個人單子,要么是自保件。賣保險就像是一件物品。第一次見面不說結婚,閃婚見面也不直接領證。甚至有的保險要幾個月甚至一年才能簽。這個案例表示代理人喜歡他想要的東西,咨詢讓客戶覺得被重視,同時讓客戶覺得這個人還不錯。這相當于已經和客戶成了朋友。為了朋友的表現簽個單子也不為過,但是后面還要簽很多條件,從心理學角度來說就沒那么簡單了。我做過保險,才明白賣一個單子背后有多少種知識。
2、關于幾個保險 案例的 分析,很簡單~急用第一個問題;熊敗訴,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根據《保險法》規(guī)定,被保險人未盡到如實告知義務且隱瞞的事實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的,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然而,作為一名銷售人員,陳某未能按照正常程序辦理保險業(yè)務,因此陳某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第二,鄉(xiāng)政府勝訴,既然雙方約定11月份交保費,保險公司也出具了保單,就需要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保險事故發(fā)生在7月份,沒有超過約定的賠付期限,保險公司不得以此為由拒賠,第三:范先生和李女士平分保險金。不管范小姐的本意是什么,她在填寫保單受益人的時候,就填了法定,保險金就成了范小姐的遺產,那么范先生和李女士作為范小姐的父母,是絕對的法定繼承人。所以他們都有權繼承范小姐的遺產,所以他們會平分保險金。